历下查处一违法销售烟花爆竹商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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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03:18 济南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张涤 实习生 陈浩)日前,历下区公安分局民警在和平路新村查处一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商贩。 14日上午11时左右,历下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在辖区内进行日常治安检查时接群众举报:有人在居民小区贩卖鞭炮。民警随即赶到和平路新村,在一幢居民楼前的流动商亭内,当场查获一批无证销售的鞭炮。其中还有不少容易造成伤害事故的伪劣“二踢脚”、“
据民警介绍,该商贩经营的这些烟花爆竹做工粗糙,很明显是一些农村作坊制作,根本就没有质量保障,其中安全隐患尤为突出。而正规厂家生产的烟花爆竹自15日才正式开始出售。对于收缴的烟花爆竹,将在1月21日进行集中销毁处理。 同时民警提醒市民:购买烟花爆竹时,一定要到指定销售点购买。只有持有《济南市烟花爆竹销售(临时)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才能进行销售。购买时还应注意辨别。首先是从包装上识别,农村作坊制作的,包装一般都比较粗糙;其次,应注意销售点是否有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不能贪图便宜购买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烟花爆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