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人撞碎大瓷瓶赔了一公司46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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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05:17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 昨天下午4时,吴某骑自行车路过西翠路时,将金辉公司刚刚买回卸在路边的大瓷瓶撞碎。 事发后,双方进行了协商,认为各自都有责任:吴某车速过快,应负主要责任;同时,金辉公司将瓷瓶卸在路边没派专人看管和设立显著标志,提醒骑车人或车辆注意,应负次要责任。最后,双方达成协议:吴某赔偿瓷瓶价格的50%,即460元。线索提供人:孙女士奖
作者:秦胜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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