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计生部门提示已婚育龄妇女春节返乡勿忘开婚育证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05:47 深圳商报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黄青山梁兴超通讯员黄智华)罗湖区计生局日前向返乡务工人员发出公开信,提醒育龄女工返深时勿忘在当地开婚育证明。公开信提醒已婚育龄妇女返回深圳后,要按照规定时限到现居住地的计生服务中心或服务站查环查孕。

  公开信告知来深工作的育龄妇女,返回现居住地15天的时间内,应自觉到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交验婚育证明。20~49岁的流动育龄妇女在深经商、务工、居住,若不能出示婚育证
件,按规定将被罚款500元。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黄青山梁兴超通讯员黄智华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新酷铃选
最新最HOT铃声推荐
棋魂
千年棋魂藤原佐为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