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行动”3年内解决就医难住房难上学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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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07:48 汉网 | ||||||||
市民政局昨日宣布,对全市2500余名特困优抚对象实施“关爱行动”,用3年时间帮助他们解决就医难、住房难、上学难等困难。 帮扶范围:人均生活水平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农村优抚对象和家庭实际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城镇优抚对象,包括抚恤补助关系在我市的残疾军人、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
帮扶内容: ———因病或因自然灾害导致生活困难的特困优抚对象,各级政府予以优先救助;光荣院或福利院集中供养分散居住的孤老(或孤儿),不愿集中供养的,发放五保供养证,确保供养经费的落实。 ———为每名特困优抚对象建立“健康档案”,对特困企业和在乡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其他特困优抚对象的医药费,由卫生部门给予适当减免。 ———无房、危房且子女无力帮助的农村特困优抚对象,采取政府资助,部门优惠,单位帮扶,乡(镇)、街道、农场及村、组帮工帮料的办法解决住房问题。 ———对居住在城市的特困优抚对象,人均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面积的,在安排廉租房时予以优先;建立“贫困助学金”,确保优抚对象子女无辍学现象;对特困优抚对象按人均不低于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记者李俊通讯员周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