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举报遭讹引出强奸幼女案 报警人原是"大色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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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08:01 水母网 | ||||||||
水母网1月17日讯(记者 李杰 通讯员自连志雁)3日上午,中年男子张某向蓬莱警方报警,声称自己被人敲诈。出人意料的是,14日,报警人张某被检察机关批捕。 经查,2000年8月,11岁的女孩红红(化名)到张某家找他女儿写暑假作业。张的女儿和妻子都不在家,他采取诱骗手段把女孩强奸。受害人回家后向母亲哭诉,母亲担心传出去影响女儿声誉,遂大事化了。
不久母亲病故,红红跟姨妈生活,一晃几年过去。3日,15岁的她和姨夫乔某说话时无意透露了当年的悲惨经历,乔某非常气愤,决定让张某为当年的行为“出出血”。当日下午,他找到张某索要1万元青春精神补偿费。张某拿准了红红怕出丑、不敢揭发他的心理,索性到公安局举报乔某敲诈。不想,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责任编辑:吕淑玉(来源:水母网--烟台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