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老太收电费遭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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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08:39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月16日讯(记者 李伟志) 到自己出租出去的粥店里收电费时竟遭到对方殴打,58岁的李大妈当即昏倒在粥店的大厅。粥店的行为惹恼了目击的市民,有4名市民主动给警方留下了联系电话,“如果有必要,我们愿意为李大妈作证。”李大妈:收电费遭殴打 1月15日上午,记者在海慈医院见到了受伤的李大妈。老人正躺在病床上打吊瓶,记者在病历上看到,老人的头部、腹部受了外伤,肾部也有挫伤。
李大妈告诉记者,1月14日中午,她到承租她家房子的镇江路10号某粥店收电费,因为店方推脱,李大妈便坚持不走,粥店里的3个小伙子一边把她往外拖,一边打她。李大妈当即昏到在该粥店的大厅内。粥店:老人自己摔伤 对于当天中午发生的事情,该粥店一位姓梁的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因为粥店的赵经理不在店里,他们答应李大妈下午再给钱,可她就是不走,为不影响粥店营业,工作人员便把她架了出去,并没有打她。她身上的伤是她从椅子上掉下来摔的。四市民:我们愿意作证 当时与李大妈一起到粥店收电费的还有双方的房屋中介负责人王女士。王女士对记者说:“我正跟该店的一个女子交涉,就听一个体型稍胖一点的小伙子说,‘把她架出去’,随后,他们把老太太架起来就往外拖,其中一个小伙子朝老太太的肚子踹了几脚。” 市民田女士和孙女士也目睹了打人的整个过程。“粥店的行为真是让人气愤”。几位女士当即把自己的联系方式交给了接报赶来的110民警,并在记者的采访记录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表示如果警方需要,他们愿意为李大妈作证。三位女士还告诉记者,当时还有一位市民给110民警留下了电话。 记者随后从北仲派出所了解到,警方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