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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园强加条件给顾客 不买保险不签字休想进公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08:46 沈阳晚报

  为了规避游客在公园里出现伤害而让公园承担赔偿责任,位于新城子区马刚乡的某公园竟制定了一个霸王条款:入园游客需买一份保险,不买保险的游客必须与园方签订一份协议,以表明自己未买保险,出现事故与园方无关,否则游客就休想入园。1月16日,游客刘先生成为第一个遭到拒绝入园的游客。

  游园遭拒

  1月16日一大早,刘先生带着家人来到某公园游玩。在买门票时,售票员随着门票一起拿出一份2元钱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要刘先生一起购买。刘先生问售票员是不是可以不买保险。售票员说可以不买保险,但要在公园已制定好一份协议上签字,否则不得入园,这是公园方面的规定。买票进公园还要签字?刘先生对此大惑不解,在僵持了半个多小时后,刘先生仍未能说服公园方面改变做法,只得驱车返回到沈阳。

  记者暗访

  当日,记者以游客的身份对该公园进行了暗访。公园管理处的一位姓敖的主任告诉记者,游客不买保险就要在协议上签个字,是公园方面的规定。因为公园里的游乐项目,如滑雪等是一种高危游乐项目,滑雪的单子一式三份,如果买了保险可以贴到单子后面,没买保险就贴上游客签字的协议,一旦出现意外,游客要自己负责。如果不买保险也不签字,公园方面就拒绝游客进园。

  律师说法

  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辽宁中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宋柏森。宋律师认为,该公园的做法属于消费行为中的掩耳盗铃式的霸王条款。公园这一做法的初衷,是想规避游客发生意外伤害时公园方面责任,但这一做法并不能免责。因为根据《民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协议的签订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而这家公园与不买保险的游客所签订的协议,是在不签订协议就不得入园的情况下签订的,因此并不是游客的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一种不平等协议,因此是无效的。一旦因为公园的设施与管理方面的原因,造成游客人身意外损伤,公园方面仍要承担责任。另外,公园方面要求游客买保险,只是将游客意外受伤的责任转嫁给保险公司,一旦出现意外,保险公司承担保额内的部分后,其余的部分也应由公园方面承担。因此,无论从哪一方面看,公园想规避风险的做法都是不妥的,如果真正要避免风险,应在设施与管理方面下功夫,而不应在这些条款方面较劲。本报记者孙洪伟记者电话:81036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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