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 选婚纱摄影要多个心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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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09:16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杨先生和夫人一年前在一婚纱摄影公司拍摄了一组婚纱照,获得一张价值50元的儿童摄影券,一年后杨先生带着其刚满百日的儿子再次来到该摄影公司,用50元摄影券拍了3张百日照。取回照片后,朱先生发现照片有点问题,直接影响了照片的美观。第一次找商家交涉,商家以赠券为由不愿承担责任,第二次找商家,该摄影店已易主,无奈之下只好找到崇安消委会。崇安消委会在查看了照片后指出,附赠服务也应保证质量,最后商家退还朱先生50元摄影费。
另外还有不少消费者反映,一些婚纱店在确定了拍摄套系照后,套系以外剩余照片要消费者出钱购买,且价格较高,但拍摄之前却未作任何说明,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此类投诉处理较为复杂,一般商家都以并未强制消费者购买剩余照片为由,拒绝调解。 为此无锡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近几年婚纱摄影店遍布锡城大街小巷,越来越多的人想到摄影店留下美好的瞬间,可是,有时却落得个不愉快。“春节”将近,在选择拍摄婚纱照时,一定要询问仔细且货比三家,摄影前打听清楚详细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如索要套系以外剩余照片是否另外加钱;如果提供照片,照片的规格尺寸是多大等等。另外消费者在摄影前要尽量与经营者将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清楚,落实在书面上,并保存好相关证据。(山青)新闻线索提供者:孙小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