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窃镀锌钢管 割断通信光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09:24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郑妍许雄峰)安徽涡阳县农民刘素侠为窃取镀锌钢管,竟将一根光缆割断,造成公用电信网中断近50分钟,日前被上海铁路法院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今年1月11日实施后,首例适用这一司法解释判决的案件。 去年9月30日7时许,刘素侠伙同他人来到铁路沪杭线的铁路路基下,盗窃保护光缆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