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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假公证为人“敛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09:27 大众网-鲁中晨报

  据新华社广州1月16日电广东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司法局公证处原主任韦光彬因出具上千份假公证并收受近万元贿赂,致使诈骗团伙得以成功诈骗3000余万元巨款,日前被连山县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4年有期徒刑。从2002年3月起,以陈狄和韦家扬为首的诈骗团伙成立了名为“连山县天鹅湖生态旅游管理区”的民营独资企业,在没有取得任何土地合法使用权及获得相关政府和金融部门的授权下,该团伙从3月到5月29日在广州以“投资水库可返租土地获得高额回报”为名进行非法集资诈骗。为了骗取民众的信任,该团伙找到了时
任连山县司法局公证处主任的韦光彬,要求其为这些带诈骗性质的非法集资合同进行公证。在收受了诈骗集团的贿赂之后,韦光彬未经仔细核查先后为616份合同出具了公证证书,合同涉及金额1500万元。除此以外,从2002年11月到2003年6月,韦光彬先后为其出具了724份虚假公证证书,致使陈狄、韦家扬诈骗团伙得以再次对700多名投资者实施诈骗,金额合计1936万元。(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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