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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孕期竟被要求喝下堕胎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10:25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报道】医院在诊断时未考虑病人的特殊体质,将正常发育的胚胎误诊为死胎,给准妈妈带来巨大的精神打击。生下一个正常健康的孩子后,母亲将医院告上法院要说法。

  怀孕,但为死胎!?

  2003年6月18日,句容市人许研来到南京市妇幼保健院检查。之前在当地检查时,许研得知自己已经怀孕。然而在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做过B超后,医院却断定,许研已经属于稽留流产。也就是说,许研腹中的胚胎已死,医院于第二天建议许研采用刮宫的方法将已死胚胎取出。一个星期前检查时,医生称胚胎正常,如今只过了七天,自己的孩子就死亡了?因为是头胎的缘故,许研拒绝了医生刮宫堕胎的建议。医院又为许研开出以当归、桃仁、红花为主要成分的药物“生化汤”,建议许研用药物堕胎,否则将损害身体健康。

  服药后的死去活来?!

  服药一周后,许研腹中的死胎没有脱落,同时妊娠反应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更加强烈。许研遂又来到句容市人民医院复查。检查结果显示,她腹中的胚胎仍然活着。孩子死去又活来的消息让许研几度欢喜几度忧:喜的是自己仍然怀着孩子;愁的是自己已经服用“生化汤”一个星期,这种药品属于明文规定的孕妇禁忌药品,可能会对肚里的孩子有不好的影响。

  孩子健康,法庭见!!

  2004年1月,许研在担惊受怕中产下一个男婴。婴儿出生后的Apgar评分为9分(最高分为10分),健康状况良好。明明自己的儿子发育良好,却被南京市妇幼保健院诊断为死胎;又险些被医院的刮宫机刮去儿子的生命,还不得不在怀孕期间服用长达一个星期的孕妇禁忌药物“生化汤”,许研认为医院给其造成巨大伤害和精神痛苦,遂委托拥有副主任医师职称的南京建康律师事务所律师龚拥军,将市妇幼保健院告上法庭。

  法院判决

  2004年12月7日,本案在南京市白下区法院开庭辩论。市妇幼保健院在庭审中辩称,医院曾看病的对象为“徐研”,而非“许研”。原、被告双方无医疗关系,许研搞错起诉对象了。医院同时表示,就原告的B超分析来看,医院的诊断无医疗差错。法院认为,现有证据均可证明“许研”或“徐研”为同一个人。之所以有这样差别是因为病人在口述姓名时,医生笔误所致,原、被告存在医疗服务关系。法院同时认为,被告未仔细分析原告许研月经不稳的特殊情况,按照普通人的妊娠标准对原告进行诊断,从而错误诊断原告为“稽留流产”。同时,被告在对自己的诊断尚存疑问时,未进一步询问原告或采取其他诊断措施,而是要求原告刮宫,在遭到拒绝后又要求原告服用孕妇禁忌的“生化汤”,事后原告产子证明,被告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医疗差错,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许研最终获赔医疗费767.2元、精神损失费3000元。被告对于判决未持异议。金陵晚报记者 洪唯(编辑 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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