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昨晚再查上路“酒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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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11:12 燕赵晚报 | ||||||||
本报讯(记者贾伟利)昨日21时至22时,市交管局再次集中警力查处酒后驾车,两个小时内,共检查车辆1049辆次,处罚酒后驾车人员34例,查扣交通违法车辆11辆。 当日20时28分,在中山路与中华大街路口,一辆车牌号为“冀A69358”的轿车被执勤交警拦下,司机摇下车窗,一股酒气扑鼻而来。“同志,请你对测酒仪吹口气。”执勤交警对司机说。司机极不情愿地吹了一口气,电子测酒仪上出现的数字是“57”。交警说,该司
21时零4分,一辆车牌号为“晋A53868”的黑色轿车在裕华路由东向西急驶,当行至益友百货商场附近时,执勤交警对这辆车进行例行检查。面对交警询问,司机承认自己喝了酒。这是一辆山西省太原市的车辆,司机与同伴喝完酒后正准备连夜回太原市。考虑到司机的安全,执勤交警上前一个敬礼:“同志,你先醒醒酒,明天再赶路!”而后调来清障车将违法车辆拖离现场,交警告诉醉酒司机,次日上午到桥西交警大队接受处罚。 21时40分许,在益友百货商场附近,一辆车牌号为“冀T36286”的轿车驶来,交警发现该车灯光有问题,且司机没有系安全带,司机走下车来,几步之内就能闻到其身上的酒味。交警让司机对着测酒仪吹口气,没想到这名司机却对着测酒仪大念“a、o、e”。尽管如此,测酒仪上也显示司机是酒后驾车。 执勤交警说,这名司机有三项交通违法行为,车灯不亮罚款100元、司机不系安全带罚款100元,扣1分,酒后驾车罚款500元,扣6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