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将建“行贿记录档案”上黑名单企业要受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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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11:21 法制日报 | ||||||||
宁波将建“行贿记录档案”上黑名单企业要受处分 新华网杭州1月17日电(柴骥程、余靖静)宁波市将建立“行贿记录档案”,日前获准通过的《宁波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规定,凡上过行贿“黑名单”的企业或单位,将被排除在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等招标活动之外。
经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将于200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宁波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规定:在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等招标活动中,招标单位可以向有关机关查询贿赂行为记录档案,并在招标文件中设定投标人在投标之日前3年内不得有贿赂行为记录的条件。 近年来,宁波市一些基层检察院率先开展了贿赂行为记录和档案查询工作,在建筑工程等招标活动中尝试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的投标活动进行限制和打击。实践证明,这项措施可以对行贿人产生巨大的威慑力,从源头上预防这类腐败行为。“行贿记录档案”将逐渐拓宽到医药、卫生和政府采购等领域,并在宁波市乃至浙江全省推行。(新华网)责任编辑:秦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