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中专生偷食禁果怀孕 为遮丑杀亲生孩子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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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14:3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月17日电据中广网报道,近日,浙江海宁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少女杀婴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小林(化名)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据介绍,1987年10月出生于浙江海宁的小林,原系某中等专科学校学生,家住海宁市某镇农村。2003年10月始,小林与同在某镇初级中学读书的一男同学多次发生性关系并怀孕。
2004年8月29日,小林考入某中等专科学校学习。同年9月28日凌晨5时许,小林在该校的3号楼303寝室卫生间内自然分娩产下一名足月男婴。 当婴儿发出啼哭声后,小林惟恐其怀孕生子一事被同寝室同学知晓,又自认为婴儿不健康,遂用手捂住男婴的嘴巴,致男婴当场死亡。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林故意非法剥夺其新生儿的生命,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所犯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正确。鉴于被告人犯罪时未满18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归案后能自愿认罪,并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陈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