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来凤县政府采购办原主任玩忽职守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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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15:2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月17日电湖北来凤县政府采购办原主任陈某玩忽职守一案,经来凤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一审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据恩施晚报报道,2003年6月,来凤县政府为开展“五改三建”工作,计划在全县农村建沼气池8000口,所需配套物资由县政府办按照新能源办提供的物资采购清单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时任县政府采购办主任的陈某,在2003年7月至10月负责承担县新能源办委托采购瓷砖过程中,违反法定程序的规定进行招投标,在未对参标商资质进行全面认真审查,且监察、审计、质量技术等相关部门缺席的情况下,仓促组织对参标商的竞投标进行评议,让未出具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的经销商来凤县某建材公司,仅以其报价最低、所带到会场的瓷砖样品凭直觉还可以而中标,继而成为“五改三建”瓷砖的供应商。 陈某先后两次安排县新能源办与其签订瓷砖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陈某也未按规定对供货商的履约过程组织检查验收,致使供货商得以将不合格瓷砖以次充好,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86万余元。(肖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