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保姆同居生子丈夫被妻告重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2:08 新京报 | ||||||||
双方庭上出示相关证据,房山区法院未当庭宣判 本报讯(记者徐春柳)和家中保姆生下一孩子,并与保姆购房同居,北京人魏某被妻子以重婚罪告上法院。昨天上午,房山区法院刑事诉讼庭审理了此案。 据魏某的妻子介绍,早在2001年,魏某就与家中的保姆发生关系,2002年保姆怀孕,
目前魏某已承认保姆所生女孩是自己的孩子,但他拒绝承认自己犯了重婚罪,认为此事仅属于道德层面。双方律师都出示了相关证据,经过两个小时的审理,法院刑事诉讼庭宣布择日再判。 北京市兆中律师事务所的赵珊律师介绍,我国《婚姻法》规定的重婚有两种,一种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另一种是事实重婚,即有配偶又与他人长期以夫妻的名义生活在一起,并使其他人以为双方为夫妻。重婚罪要判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事实重婚的取证往往很难。”赵律师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