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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民酒店摔伤死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2:08 济南时报

  时报1月17日讯(记者 刘云通讯员李心阳)赴约与朋友相聚,把酒言欢,本是一件乐事,但是醉酒后在酒店摔伤致死,却可谓是乐极生悲。死者家属与酒店为此打起了官司,近日,历城区法院依法判决酒店赔偿死者家属3.9万余元。

  2004年4月,我市一市民晓军(化名)应朋友之邀前往某酒店赴宴,酒过三巡,晓军已有醉意。到晚上9时,大家一起下楼准备离开,晓军经楼梯左拐去洗手间。到洗手间需经过有
5级台阶的楼梯,酒店未安装楼梯扶手,晓军在台阶上不慎摔倒,当场昏迷不醒。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晓军的家属认为,酒店安全设施不完善造成晓军摔倒身亡,酒店应承担赔偿责任。历城区法院审理认为,一方面酒店安全设施不完善,另一方面死者过量饮酒也未注意自身安全,双方都有责任,判决酒店赔偿死者家属3.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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