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陷阱”诈骗6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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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2:08 济南时报 | ||||||||
时报1月17日讯(记者 殷玉国通讯员袁玮杜小妹)一男子未经金融部门的许可,在短短10天时间内,以替人代办贷款业务为名收取6万余元“服务费”,挥霍3万余元。槐荫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举报后,及时抓获犯罪嫌疑人,追回部分赃款,避免了更多群众受骗。 近日,槐荫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接到市民举报称,某服务中心不用抵押、不用担保,帮助客户快速代办银行贷款。槐荫经侦民警迅速调查此事,认定这是一起涉嫌诈骗、非法
民警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是我省无业农民,于2004年7月来济南,成立了某某服务中心,在无税务登记、未取得有关金融部门许可的情况下,以替人代办贷款业务为名收取“服务费”,在今年初的短短10天时间内,收取“服务费”6万余元。该嫌疑人向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隐瞒自己真实身份,使用假名进行营业活动,和客户之间仅仅签订一份所谓的“委托承办信贷业务合约”,在一笔贷款也未办成、也无任何资金来源的情况下,将收取的客户资金用于缴房租、偿还个人欠款等个人消费,挥霍金额3万余元。该嫌疑人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槐荫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国家明文规定只有金融机构才可以办理信贷业务,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能从事这项业务活动,不要轻易上当受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