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民工工资春节前必须结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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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2:25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保定电(记者张娜)保定市“清欠”动了真格,有关部门为拖欠工程款的单位敲定了清欠时间表,要求这些单位必须在春节前基本清偿完所拖欠的民工工资,对十个重点拖欠项目更是下了严规,要求在本月20日前落实民工工资。 据建筑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保定市共有699个拖欠工程款的项目,其中371个已经认定了拖欠金额,328个尚未认定拖欠数额。10个重点拖欠项目是:第二外国语学校学生公
凡未按规定要求清偿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将采取行政和司法等综合手段予以严处;对拖欠工程款的建筑单位,在建工程将不予进行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新开工工程将不予办理施工手续。拖欠的民工工资必须春节前发放完毕,对于到期未发放的单位将暂扣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取消三个月的招标资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