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发票盖上“作废”章 国税局:这中行为涉嫌偷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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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2:29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田北北)邱女士贷款买了一辆爱丽舍轿车,当她付清全部车款后发现,销售商给自己开具的发票右下角竟盖着一个“作废”章。 邱女士介绍说,2003年6月,她在位于朝阳区北土城的北京龙运汽车商贸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白色东风雪铁龙爱丽舍16V轿车。“我当时是贷款买车,销售商说可替我办好相关手续。”2004年8月,邱女士把所有贷款付清后找销售商索要购车发票。“他们给我开具的发
“汽车销售商给我这张废票后,我就一直找他们解决。对方说可给我补个证明,证明这张发票不是废票。”邱女士说,她要求销售商重新给她开一张发票。 1月14日下午,记者与北京龙运汽车商贸有限公司取得联系。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士表示,这张发票的确是他们开的,“但不知道‘作废’章是谁盖的”。 朝阳区国税局工作人员称:“不论该发票上的‘作废’章是怎么盖的,这张发票已成为一张废票。现在关键是看这个‘作废’章是什么人盖上去的,如果私盖‘作废’章则涉嫌偷税。” 线索人:陆先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