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抓好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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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3:17 山西日报 | ||||||||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形势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地防治腐败的必由之路,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任务。 省委即将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深入研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特点和规律,抓紧制定适合本地区本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细则。 惩治要加大力度。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对腐败案件要坚决查办,对腐败分子要坚决惩处;预防要注重实效。做好预防腐败的工作,要实现认识的深化、采取系统的措施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及时发现本地区、本部门腐败现象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把预防腐败的工作抓出成效;领导要做好表率。一个地方的党风政风怎么样,关键在领导干部。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要体现在加强党性修养上、体现在廉洁自律上、体现在自觉接受监督上、体现在执政为民上,努力为党工作,为民办事,确保权力行使不出格、不越轨。 山西日报评论员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网络编辑:张清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