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顶“帽子”就管用?(2005-1-18 3:48:00) (评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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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3:48 重庆晚报 | ||||||||
石 京 我国是一个教育大国,约有60多万所中小学,近1000万名教师。因此,将中小学教师全部纳入公务员队伍,在实际操作中面临诸多困难。 首先,我国的中小学不仅有公办学校,也有民办学校,还有一部分公办与民办相结合
教师收入水平低、福利待遇差的矛盾在很多地方都比较突出,但是有谁真正落实了《教师法》中“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的规定?如果这部法律真的能得以贯彻落实的话,教师的福利水平应该并不逊色于公务员,又何必要把他们纳入到公务员队伍中去?如果法律规定之内的权利都不能得到保障的话,即使教师真的纳入了公务员体系,他们的福利待遇也难以与其他公务员一视同仁。 法律尚不能有效解决的问题,换上一顶“帽子”就能管用吗?对教师待遇的改善来说,当前需要的是扎扎实实地落实《教师法》的有关规定,而不是发给教师们“公务员”这样一顶“大帽子”。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