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连环车祸撞出8个原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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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5:33 半岛晨报 | ||||||||
晨报讯 (侯德伟 赵利 记者孙胜慧) 两车相刮造成车车、车人连环撞,结果一下“撞”出8个原告来。 2004年1月31日11时许,大连普兰店市某公司司机徐某驾驶罐式大货车行至鹤大线1714公里+600米处时,由于车速太快、紧急情况处理不当,刮到了迎面开来的小轿车。小轿车失去控制撞向停在路边的一辆面包车和一辆吉普车,面包车、吉普车撞伤3个行人后,又撞倒
事故发生后,各方当事人说法不一。围墙主人要求面包车、吉普车的车主赔偿损失;3个行人要求轿车、面包车、吉普车车主赔偿他们的医疗费;面包车、吉普车的车主认为,他们的车辆停在路边,被无缘无故地撞翻伤到别人,因此他们不负责任。轿车的车主则认为,他是正常行驶,无违章现象,所有损失均应由罐式大货车的车主赔偿。 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经现场堪验认定:罐式大货车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8个受害方将罐式大货车司机徐某和徐某所在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20余万元。 2005年1月10日,金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普兰店市某公司分别赔偿8个原告合计人民币13.53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