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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别放拉炮摔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5:42 北京青年报

  中消协中国日用杂品流通协会昨发联合消费警示

  本报讯昨天,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日用杂品流通协会发出的燃放烟花爆竹联合消费警示指出,每年春节期间人们都要燃放烟花爆竹以增添喜庆的气氛。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相应的污染,因为产品质量不合格或燃放不当造成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事件也时有发生,部分城市和地区为此采取了禁放措施,但是更多的地区,尤其是广大农村依然属于可燃放范围。
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中国消费者协会和中国日用杂品流通协会联合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携带、存放和燃放烟花爆竹要注意12项安全事项:一、要选择合法的销售网点购买烟花爆竹;二、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车、船与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三、严禁在禁放区和禁止燃放的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四、要严格按照产品说明,选择符合要求的户外场地燃放;五、除特殊说明外,不要手持烟花爆竹燃放;六、不要酒后燃放烟花爆竹;七、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要有成年人现场监护;八、不要燃放摔炮、拉炮、砸炮等危险性高的烟花爆竹;九、不要向行人、车辆、房屋等发射、投掷烟花爆竹;十、点燃烟花爆竹后要立即离开,返回到安全位置;十一、燃放中万一出现异常情况,不要马上靠拢产品,等明确原因,待一段时间后再处理;十二、要注意烟花爆竹的存放安全,并不宜长期存放,以免发生危险。

  作者:朱冬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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