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换证更方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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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6:27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潘国义) 为进一步延伸车管服务窗口,方便群众办事,车管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报经交管局批准,从昨日起正式推出了十二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昨日下午,市车管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称,此次推出的十二项便民措施,城区分局
(一)负责办理本辖区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满换证、自愿降低准驾车型、达到规定年龄换证、损毁换证以及机动车驾驶人的住址、身份证号升位信息发生变化的换证。 (二)受理机动车驾驶人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打印回执。 (三)对本辖区机动车辆进行管理,负责本辖区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车辆的安全性能技术鉴定,对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由警务区民警或宣传民警上门催报,建立台账记录备查,督促客运单位将报废客车交指定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销毁,做好监销工作。 (四)负责本辖区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及人力三轮车年度检验,骑车人教育管理。 (五)负责本辖区内客运单位、客运车辆及九座以上载客汽车、重点驾驶员的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安全基础工作台账备查。 (六)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负责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及交通违法肇事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发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资料。 (七)负责对本辖区电动自行车办证点、委托的机动车临时号牌办理点进行日常监督管理。负责本辖区电动自行车办证点的资格初审及日常牌证管理(初审合格后报车管所复审)。 (八)办理交管局车管所委托的其他车管业务。 (九)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 (十)负责本辖区摩托车驾驶证受理、考试工作。 (十一)负责本辖区“四小车辆”的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补/换领机动车牌证登记。 (十二)负责本辖区机动车辆的车辆确认及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对机动车社会化检测站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又讯 昨日,市车管所同时还下发了《城区分局及区(市)县交警大队车管业务岗位工作规范》的通知,明确了城区一到五分局、区(市)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科(中队)的职能,对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人员配置、业务工作权限和计算机操作口令的授权,以及窗口的人员培训、警务公开都作了明确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