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手机不还 他还要讨说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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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6:28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王萌许继刚记者杨华春) 双流县东升镇高林村一位姓江的村民这段时间很郁闷:捡个手机没有“拾金不昧”,就被喊成了“小偷”。昨日,江某告诉记者:“我的名誉受损,我要告他,让他赔我1万元精神损失费。”
据江某称,前不久,江某到村上一家茶铺去玩,突然看见一麻将桌上有一部手机,他觉得反正又不是偷的,于是将手机揣进了自己兜里。失主陈某回来找手机,在确定是江某拿了他的手机却不想还后,陈某有些气恼:“你偷了我的手机,还给我!”最后,经围观者劝解,江某将手机还给了陈某,陈某给了江某100元辛苦费。 “但让我想不通的是,之后大伙儿看我的眼神就不对头了,背地里都喊我‘小偷’,我没有拾金不昧,但我也不是小偷嘛!”江某说。 心理不平衡的江某遂去当地派出所报了案,要求用法律的手段给他讨个说法。目前双方正在调解之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