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逃"打手"落网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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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7:17 时代商报 | ||||||||
外逃打手落网受审轰动一时的新民市场管理人员打死业户案有新进展 新民市一市场管理所工作人员因为市场内一业户3天没有交费,便纠集十余人对业户进行殴打,导致一业户死亡,这是发生在2003年的一起恶性案件。案发后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某潜逃一年后被抓获,昨日,李某被指控犯有故意伤害罪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回放:“给我往死里打” 业户闫旭胜与家人一起在新民铁北蔬菜批发市场卖菜。2003年5月25日晚上8点半左右,闫和其爱人、姐姐、弟弟带着两个孩子到市场卖菜。因为觉得市场收费太高,闫旭胜没有交费。 事发当晚,闫旭胜问市场管理所白所长为什么收费那么高,白所长说:“这个市场是我个人承包的,我要多少你都得给。你不交钱,20分钟后就给我滚出市场,否则后果自负。” 白所长离开两分钟后再次回来时,就带着十余个手持一米多长镐把的人过来了。一个人发出命令说:“你们动手吧,往死里给我打。”十余个人蜂拥而上围住了闫旭胜,四棱头镐把子雨点般落在闫旭胜的头上、身上。闫旭胜连躲带闪,在挨了十几下之后冲出人群,拨打了110。 打手们见闫旭胜跑了就转身向他弟弟、姐姐和爱人围攻过来,棒子、片刀劈头盖脸落到了闫旭胜的弟弟闫旭新的头上,闫旭新被打得晕倒在地。事发当晚,闫旭新抢救无效死亡,撇下了年迈的父母和年仅2岁的孩子。 进展:李某畏罪潜逃 案发25天后,新民市公安局宣布,市铁北蔬菜批发市场重大杀人案成功告破。涉案人员纷纷落网。 在案发当天负责将“打手”拉到市场的李某畏罪潜逃,直到2004年7月15日才被抓捕归案,并被指控犯有故意伤害罪。 辩论:我没打人 被告人李某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说:“我是参与了案件,但我始终没有动手打过一下人。”李某原来是负责为白所长开车的司机,李供述,案发当天,他在白所长指使下开车将其他几人拉到市场,并称案发后逃跑是因为害怕受牵连。但最后,公诉人拿出了已经判刑并在服刑的同案均做出的李某参与打人的供词。时代商报记者刘冬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