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托”违法快来举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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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8:08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月17日讯(记者 谷朝明 林刚) 本报今天刊发了《穿着白大褂药店里蒙人》一文,许多市民呼吁尽快将“药托”铲除。就此,记者采访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杨志武副局长。 杨副局长表示,“药托”进药店,药店则属于变相地出租柜台,二者都属违法行为,各药店应该加强自律,避免这一现象给用药者造成危害。市民遇到这一现象时则应及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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