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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告上诉检察院抗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8:35 沈阳晚报

  梦宝床垫被诋毁内装黑心棉!这起备受关注的全国首例由同行业竞争引起的损害商品声誉案,由皇姑区法院一审宣判后,不服判决的三被告提出上诉后,皇姑区检察院也提出了抗诉。1月17日,这起一波三折的案件又在沈阳中法公开审理。跌宕起伏的“梦宝”案

  2002年3月,沈阳一家具制造厂法人代表王某,指派他人购买一大一小梦宝床垫两张,并将床垫拉回本厂车间。王某将大的床垫打开,看到床垫内有黑色毛毡,后放置于其工厂仓
库。同年年底,王某找到某电视台记者周某,告诉周某梦宝床垫存在黑心棉问题,二人商量曝光此事。王某又找到家住东陵区文富路的韩某,指使其充当消费者,使用王某先期购买的梦宝牌床垫,编造虚假事实,在周某等人拍摄的电视节目中,曝光梦宝床垫存在有异味,孩子睡在上面身上起疙瘩等“黑心棉”问题。

  当年12月6日,当地一家电视台播发了一条题为《韩先生的烦恼》的报道,虽然没点“梦宝”的名,但特写镜头播出了梦宝床垫的商标和售后卡。节目播出后,给梦宝家具公司造成名誉和经济损失。之后,梦宝公司向沈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2003年7月17日、18日,韩某、王某和周某先后被警方刑拘,后又均被取保候审。去年6月8日,皇姑区检察院以涉嫌损害商品声誉罪,对3名被告提起公诉。皇姑区法院两次开庭审理此案。10月15日,法院一审判决王某犯损害商品声誉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韩某犯损害商品声誉罪,免予刑事处罚;被告人周某无罪。判决后,三被告不服,遂向沈阳中法提出上诉,皇姑区检察院也提出抗诉。二审法庭唇枪舌剑

  今年1月17日9时,此案在沈阳中法公开审理。检察机关对一审法院认为周某情节显著轻微,被判无罪的判决提出抗诉。检察院认为,上诉人周某与另两名上诉人一样,都应为主犯。同时,梦宝公司因此案造成的247万余元的损失,已经由有关部门鉴定,应予以确认。

  在法庭核实上诉观点和举证过程中,周某表示对于他新闻报道失实的认定,自己不应承担全部责任,他声称报道是在其所在部门领导指示下完成的,而且也就事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做了汇报。举证阶段,双方列举了大量的质量认定证书或证明。梦宝公司出具了其产品通过QB标准的质量认定书,证明床垫为合格产品。而上诉方则列出了一份GB标准的认定文件,指出该标准明确规定了生产厂商应按此标准通过质量认定。就此,检察机关指出,本案犯罪事实的认定,关键不涉及认定标准问题,就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罪的构成要件来看,不但有捏造事实,而且该事实对企业造成了利益损失,故一再强调上诉人韩某在公安机关所做的笔录,该笔录显示韩曾在报道中多次提到梦宝公司名称,而韩某对此予以否认。

  在激烈的法庭辩论中,该案的审理整整持续了一天,法官宣布休庭后择日宣判。本报记者王野蛟实习生荣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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