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想回家过个年(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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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8:35 沈阳晚报 | ||||||||||
辛劳半年 换来一纸白条 2001年初,沈阳顺鑫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公司)在皇姑区寿泉小区承建一店铺工程。当时,家住辽宁朝阳县黄土坎子乡的农民孙书国受该公司项目经理李某所雇,组织了140名朝阳老乡到工程现场进行主体施工,干起了木工、力工、瓦工。同年11月,工程主体竣工,孙书国找到顺鑫公司要工钱时,李某表示让工人们先回家,由孙书国一人等工程款。孙书国苦等了两个多月,李某称工程款还没到位,等来年春天再付款……孙书国又等了大半年,结果只要回了一部分劳务费。在孙书国的多次催要下,顺鑫公司项目经理李某于2002年10月11日为其出具了一张22.1万余元的欠据。为追欠款三年没回家过年面对拖欠的工钱,乡亲们开始天天上孙家要钱。“我们老家是出名的贫困县,不少家庭上学、生活就靠在外一年打工这几个钱支出。我只好将家里仅有的一些存款先付给大伙儿……”孙家几乎变卖了全部家当,但仅够还一万元的“外债”。面对天天登门要钱的亲朋,孙书国的妻子整天以泪洗面。 三年中,孙书国已经数不清到顺鑫公司要钱的次数了。为了维持生计,孙书国白天到各建筑工地当瓦工,晚上就和工友们挤在工棚里;没有活儿时,他就睡在工地旁的收发室里。这三年的春节,孙书国都没有回家过。入冬了,建筑工程进入淡季,孙书国又找不到活儿了,走投无路的他抱着试试看的态度,2003年12月10日,孙书国将诉状递到了皇姑区法院。 执行未果准备转让判决 去年6月7日,皇姑区法院一审判决,李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给付所欠的22万余元劳务费和利息,被告顺鑫公司承担连带责任。9月17日,该案进入执行程序。皇姑区法院执行局局长亲自带队进行了多次艰苦的执行,但均未见到被执行单位的负责人。 看着已经生效的判决,四年里没流过一滴眼泪的孙书国,在记者面前哭了:“又要过年了,难道今年的春节我还不能回家过吗?”临别前,孙书国无奈地对记者说:“如果谁能追回欠款,我愿意将22万多元的判决书以17万转让!”本报记者王野蛟摄影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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