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油漆拆窗户 装饰公司内讧殃及业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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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9:03 汉网 | ||||||||
(记者罗斌 实习生施曼) 近日,本报新闻热线接到多起业主投诉,反映工人毁坏已完工的装修工程,业主遭遇不白之冤。 昨日,家住汉口杨汊湖阳光新苑13栋2单元的杨先生称,他已花了近3万元装修费,新房已进入装修收尾阶段,昨日上午却发现崭新的家具和墙壁多处被油漆胡乱涂抹。
记者在现场看到,杨家新房墙壁被涂得乱七八糟,一桶油漆泼在新家具上。据说这事可能是一油漆工所为。前晚,这名油漆工因工钱问题与装饰公司一包工头发生争执,心中不快,于是对业主家的装修工程恶意破坏,以此报复公司。 前天,关山一路关南小区也发生一起类似纠纷。业主李先生称,负责安装塑钢窗的师傅由于没收到装饰公司的货款,要来他家拆除已安装好的塑钢窗。而李先生早已按合同要求将2.85万元装修费付给了装饰公司。现在李先生家的装修已被迫停工,更让他头疼的是,他每天都要应付上门讨债的供货商,生怕有人来拆毁窗户。 据业内人士介绍,部分装饰公司为了节约成本,一般采取“承包代管理”,认为可以一“包”了之。个别不法包工头采取在外赊材料等手法,骗过装饰公司的验收;装饰公司往往只看工程进度,不管材料来源。包工头一旦将装修进度款骗到手便溜之大吉,将大量债务纠纷甩给了无辜的业主。 鼎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蔡江林认为,由于杨先生与装饰公司签有合同,他家遭装饰工人泼油漆一事应被视为装饰公司行为,由装饰公司承担责任;如造成的损失较大,可追究肇事工人的刑事责任。关于李先生家的纠纷,供货商与装饰公司发生了经济合同关系,供货商的损失不应直接由李先生承担。 (线索提供者孙女士获奖金5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