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低保户免交诉讼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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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9:29 中国宁波网 | ||||||||
东南商报讯(记者胡珊通讯员赵璐张琪琦)近日,慈溪法院推出新的司法救助措施,对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和农村五保户提起的诉讼案件,一律免收诉讼费;对当事人确属经济困难的,凭镇、村两级证明,经审核后均可缓减免诉讼费用。同时,对弱势群体难于举证,但可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案件,以及法院可以调查收集的证据,不强求他们举证,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
湖南省邵阳人林素英去年5月受雇在一家工厂做塑料粉碎工时,右手不慎被滚筒轧断,经鉴定为5级伤残,她多次向雇主要求赔偿,均遭拒绝。无奈,最近林素英一纸诉状将雇主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14万余元。慈溪法院浒山法庭立即依法立案受理,但4000多元的诉讼费让林素英犯了难。林素英和丈夫都是农民,家中还有两个患乙肝需要高额治疗费的孩子,去年的那场不幸又使她花费了巨额的医疗费,她根本无法交纳4000多元的诉讼费。了解到林素英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后,慈溪法院按照该院关于司法救助的有关规定,同意她缓交诉讼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