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民工工资今年将实施“月结季清”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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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9:44 北京青年报 | ||||||||
本月20日前施工企业必须结清民工工资 本报讯本月20日前,本市建委系统内的农民工将可以拿到足额工资回家过年了。记者昨天获悉,截至目前,本市一半来京务工人员已经拿着工资回家了。今年,本市将实行民工工资的“月结季清”制度。
据了解,截至去年底,本市2002年底以前累计拖欠的30亿农民工工资已全部兑付完毕,结束了北京建筑市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历史。市建委要求施工企业对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实行“月结季清”,同时加大了对损害农民工利益单位的处罚力度,对违法违规企业,坚决给予行政处罚,其中,受到全市通报的61家、停止承接工程的3家、清出本市建筑市场的5家。 据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业务二室宋本章介绍,市建委要求本月20日以前,施工企业必须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记者同时获悉,目前,50%的农民工已经拿着工资回家过年了。今年,本市将实行民工工资的“月结季清”制度。按照市建委刚刚出台的《关于2005年加强建设工程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今年,全市用工必须进行实名制管理,从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持证、签订劳务合同、建立个人档案等三个方面,完善企业的招收录用手续。招用劳务人员应经过报名、面试、技能考核、签订劳务合同等主要环节。 从今年起,对企业的违规行为,在记入本市建设信用信息系统的同时,还将作出两项处理:全市通报批评,向社会公布企业的违规行为;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停止承接新工程。 作者:梁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