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为:民间机构做亲子鉴定无法律效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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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10:00 浙江在线 | ||||||||
据报道,16日上午,长沙市有市民反映,一家来历不明的生物公司四处张贴“做亲子鉴定”的广告,每例收费2600元。有关法院认为,民间机构亲子鉴定无法律效力 16日上午,一家来历不明的生物公司四处张贴“做亲子鉴定”的广告,其业务员称,“鉴定绝对准确,而且一定会帮顾客保守秘密,只要交2600元钱,马上就可以给你们做。鉴定通常为10个工作日,也可以选择加快服务,3至6个工作日得到结果。”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人员认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个人私自到民间机构做鉴定,其亲子鉴定结果不具有法律效力。如司法程序确实需要做亲子鉴定,也应到司法机关指定的机构去鉴定。 湖南一位律师认为,关于亲子鉴定,我国目前尚无任何法律来规范其程序及效力。夫妻双方私下去做亲子鉴定是允许的,法律还是承认具有亲子鉴定资格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但如果是单方面鉴定,作为证据提到法庭后很容易被对方提出质疑并推翻。至于一些民间鉴定机构声称本人无须到场,只要有毛发、唾液等样本就可以进行鉴定的说法,是不负责任的,因为在携带的过程中,这些检材很可能被其他人的DNA信息“污染”,得出的结果也会不可信。 有专家认为,从法律技术角度看,亲子鉴定在帮助司法部门、公安部门查案方面是必要的。同时,国家对亲子鉴定的程序管理应该更严格些,要制定出相应的程序性的鉴定法规,使鉴定工作既能充分保护公民必要的知情权,又能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以及维护家庭稳定。另外,鉴定机构不能光图眼前利益,要充分做好前来做鉴定者的思想工作,尽量让他们打消疑虑,并做好双方的情绪安抚事宜,以避免鉴定结论出来后的悲剧发生。 来源: 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