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希望各界监督和举报对已取消事项继续审批、变相审批及乱收费行为
本报讯(记者王静)记者从市政府获悉,我省公布第七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后,我市认真进行了对照衔接。经市政府批准,决定第七批取消27项行政审批事项。
这27项行政审批事项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程咨询单位的资格认证;市统计局
:新闻宣传单位使用未公开的综合性统计资料的审查核准;市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小汽车控购审批;市食品药品监督局:一类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的复核备案,《药品生产许可证》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年检;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抗震鉴定单位资质认定,村镇建设服务机构资质核准,建筑企业安全资格年检初审,监理企业资质年检初审,项目总监岗位证书申请初审,监理工程师资格初审,评标专家初审,核发《建设劳务资格证书》;市粮食局:粮食批发许可证;市保密局:载有涉密信息的计算机等设备维修的定点单位审批,对外提供涉外社会调查中形成的资料和研究成果审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新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年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和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培训考试站审批,职业技能考评人员资格审核;市公安局:货运车载人核准,开辟或调整公交行驶路线或车站审批,核发教练员证书;市人事局:国家公务员培训机构认定;市国土资源局:用于测绘的航空摄影与遥感活动许可,地质环境勘察评价报告核准,集体闲置土地置换方案审批,闲置土地处置方案审批。
有关部门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对已公布取消事项的有关部门继续审批和变相审批及乱收费等行为要积极监督和举报。通信地址:石家庄市兴凯路70号市监察局,邮政编码:050051,举报电话:7851029(工作时间),7851767(非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