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对被任命人员进行评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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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10:28 燕赵晚报 | ||||||||
本报讯(记者王静)在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房管局局长张富春、市林业局局长冯书勤和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桂芝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评议,并进行了首次无记名投票表决。谈起这次述职评议,这些被任命人员无不表示怀着一丝忐忑和紧张的心情。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不仅肩负着选举任命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
为加强对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依法行使好人大的监督职权,2004年,市人大常委会在认真总结以往评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市人大常委会对选举和任命人员述职评议试行办法》,对述职评议的指导思想、述职评议内容、程序、结果的处理,以及组织领导等作出规定,使述职评议程序更加规范。尤其是增加了对被评议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无记名投票、对被评议人的评议意见经常委会全体表决通过等具体条款,进一步加大了述职评议力度,提高了述职评议的效果。2004年市人大常委会共对市房管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科技局正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两位副职进行了述职评议。针对他们在履行职责中存在的问题,就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学习、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提高执法和司法水平、落实民主集中制、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树立勤政廉政形象提出了评议意见。被评议人员诚恳地接受了评议意见,分别制定了整改措施,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为了民主确定2005年度述职评议对象,市人大常委会还首次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发放了述职评议对象征求意见票,确定了2005年度的述职评议对象。据介绍,市人大常委会在本届任期内,将对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普遍评议一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