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乡收棉屡被罚”反馈:欢迎棉农举报违规执法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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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10:50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 ||||||||
现代农村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等部门《关于做好2004年度棉花收购工作的通知》规定:“工商部门要严厉打击未取得资格认定收购加工棉花的行为。工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棉花经营行为,打击违法违规交易。”以及安徽省发改委、省农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供销社发改经贸(2004)1000号文件精神“严厉打击非法棉花收购加工行为。对无收购加工资质证书、无营业执照的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要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坚决取缔。”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无收购加工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是当前严厉打击的非法行为。我局执法人员依法查处非法棉花收购行为是规范棉花交易行为、维护棉花流通秩序的需要,也是符合上述法律和文件精神的。 如果我局有贵报所登现象,欢迎举报。淮南市工商局大通区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