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某法院发生闹剧 被告抢回证据扔进厕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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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23:01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1月17日,成都市锦江区法院发生了闻所未闻的一幕:当天上午,一起普通的财产损害案件正在该院审理。开庭后不久,被告就向法庭提供了一份该案的关键证据。然而,当得知法院将对这份证据进行鉴定时,被告方突然反悔抢回了证据。在将证据扯烂后,被告方又强行冲进厕所毁灭了这份证据。目前,两名被告代理人以及在场参与抢夺证据的被告公司职工,均因严重妨碍法院的案件审理,分别被罚款并被处以治安拘留。
被告反悔扯烂证据扔厕所 日前,成都某餐饮公司向锦江法院起诉某公司和王某。不久后,此案在锦江法院开庭。在审理过程中,两名被告向法庭提交了一份证据。对此,餐饮公司对这份关键证据的真伪提出了异议,并向法庭申请鉴定合同的形成时间。庭审结束后,办案法官要求被告提交合同原件,以便法庭鉴定其真伪。 1月17日上午,两名被告的代理人黄某、周某以及被告公司的职工杨某一起来到法院,向承办法官提交了合同原件。“法院会对这份合同进行鉴定”,承办法官一边将这份合同原件放入卷宗,一边按照规定将情况通报给三人。 “不能鉴定!”得知情况后,两名被告代理人及杨某突然变得十分激动。随后发生的一幕更是让法官目瞪口呆:被告代理人周某与杨某突然冲到了法官面前,一把抢过承办法官手中的卷宗,将合同原件扯出后就向外跑。 “站住!”承办法官正准备向门外追去,却被代理人黄某挡住去路。只见周某一路狂奔冲向厕所,将刚刚提交的合同几把撕碎,然后拉打开下水道将合同冲掉了。 妨碍法院审案两人被拘留 这起毁灭证据的事件发生后,法院工作人员和法警迅速赶来将三人挡住。随后,法院对三人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最终,作出荒唐之举的两名被告代理人和杨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和后果的严重性,各自写下了书面材料反映事件经过并检讨错误。 1月18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锦江区法院了解到,由于上述三人毁灭重要证据,已经严重妨碍到法院进行案件的审理。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对三人进行了相应的处罚。其中,代理人黄某被予以口头训诫,并处罚款300元。代理人周某被予以拘留15天,并处罚款500元。公司职工杨某被予以拘留10天,并处罚款500元。 锦法 四川新闻网记者 苏俊 声明:转载本稿必须得到四川新闻网口头授权(包括已经签订转载协议的合作单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