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警车途经安徽撞死路人逃逸 司机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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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01:1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 河南警车途经蚌埠时撞死路人,逃跑5公里之后被群众追堵截获。1月18日,怀远县人民法院对河南省项城市法院聘用司机高鹏交通肇事逃逸案审理终结,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赔偿被害人亲属人民币74701.55元。 2004年9月15日,高鹏驾驶项城市法院警车“豫P05xx警”号桑塔纳2000型轿车,由浙江省某地返回河南省途经蚌埠市。晚上7时许,该车沿S0307线自东向西行至蚌埠市怀远县
经怀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责任认定,高鹏应负此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鉴于高鹏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其亲属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74701.55元,怀远县人民法院对高鹏酌情从轻作出判决。 (邓福民 王志宏 宋家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