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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限定房价 后土地招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04:43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 李林)为控制投资规模,防止房地产投资过热,特别是针对房价过高的问题,今后西安将采取先限定房价,后实施土地招标的办法。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西安市建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西安市2005年计划新开工面积400万平方米,竣工300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30亿元,新开工、竣工面积比2004年的478万平方米和352.3万平方米分别下降了16.3%、14.8%。

  据了解,今年西安在完善《西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同时,着手制定《西安市房地产市场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条例》,将房地产业的发展进一步引入到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同时,解决好中低收入家庭和低保困难户的住房问题;加强宏观调控,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加以引导,防止产生市场泡沫;进一步规范开发企业建设行为,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针对开发企业以往获得土地建房后,高价销售的现象,今后西安将采取先限定房价,后实施土地招标的办法,即采取限定房价实施土地招标的供地方式,更多地供应低价商品住房和安置用房,解决老百姓住房问题和拆迁安置建设,让更多的市民能买得起房子。此外,今年西安将逐步实现从单纯注重住房数量增长向满足住房需求、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并重转变。

  怎样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正在讨论制定中的《陕西省实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细则》(征求意见稿)规定,申请人应持家庭户口本、身份证、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和住房情况证明,向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符合四个条件: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中低收入家庭,无房户或住房面积未达到标准的家庭,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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