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银行修正储蓄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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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04:45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近日连续报道的宝鸡赵女士3年苦寻亡夫巨款一事,引起多方关注。昨日,就当前存在的储户不能提供存款凭证,银行不予查询的问题,本报记者与陕西克利律师事务所律师拟定“意见函”,并转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陕西监管局。 该“意见函”由本报记者和毛加兴律师拟成。“意见函”中指出,像赵女士苦寻亡夫存款这样的事,在现实生活中还有许多类似的现象,储户一旦丢失存折,或不具有除此之外
昨日下午,中国银监会陕西监管局办公室的一位负责同志收下了这封函。他表示,中国银监会陕西监管局将会尽快对该函所提出的建议进行研究、商讨,如有结果将尽快回复给记者;倘不能答复,陕西监管局将上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答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