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恋男杀女友 获刑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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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05:05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昨日,温江区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39岁的胡志全有期徒刑七年,并赔偿毛某医药费、鉴定费等1.1万余元。 胡志全和今年34岁的毛某于2004年4月认识,毛某当时还没有离婚。当年9月2日,毛某
在吴某的责骂下,胡志全逐渐恢复理智。他们忙用三轮车拉毛某去医院,中途遇到派出所的巡逻车,胡志全被挡获。法院判决后,胡志全没有表示要上诉。温法宣见习记者周滔摄影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