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失恋男杀女友 获刑7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05:05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昨日,温江区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39岁的胡志全有期徒刑七年,并赔偿毛某医药费、鉴定费等1.1万余元。

  胡志全和今年34岁的毛某于2004年4月认识,毛某当时还没有离婚。当年9月2日,毛某
以胡志全不体贴自己为由提出分手。在介绍人见证下,双方在“分手协议”上签字,胡志全接受了毛某付的260元“补偿费”。当晚,胡志全来到毛某的暂住地,劝说对方恢复恋爱关系,但遭到毛某拒绝。胡志全当即将毛某按倒在地,掏出随身携带的电工刀刺了毛某6刀。邻居吴某闻声冲进屋将胡志全拉开。

  在吴某的责骂下,胡志全逐渐恢复理智。他们忙用三轮车拉毛某去医院,中途遇到派出所的巡逻车,胡志全被挡获。法院判决后,胡志全没有表示要上诉。温法宣见习记者周滔摄影报道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新酷铃选
最新最HOT铃声推荐
棋魂
千年棋魂藤原佐为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