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证件骗取银行贷款 两房产老总虚构交易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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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05:26 东方网 | ||||||||
东方网1月19日消息:伪造房产证明,虚构房产交易,合伙骗取银行巨额贷款。原上海长恒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负责人丁怡和上海奇贤房地产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胡挹奇,因犯贷款诈骗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和4年,并各处罚金10万元和4万元。日前,上海市二中院终审维持了原审判决。 丁怡于2003年1月起经营长恒房地产经纪公司。同年7月,原奇贤公司法人代表胡挹奇
在丁的授意下,胡还将贷款数额由原来的30万元增加到63万元。同年8月12日,银行将贷款划入胡的私人存折。当日,除10%的保证金外,其余的56.7万元被转划到长恒公司账户。随后,丁又指使他人将这笔款项从公司账户中提出,支配使用。 经查,丁怡还于2003年6月,使用同样的手段,指使本公司员工边某虚构购买本市斜土路某公房的事实,骗得银行27.19万元的住房贷款。2003年9月,因骗贷之事败露,丁畏罪逃往深圳。同年10月,其在山东青岛被抓获。胡挹奇也于当月主动投案自首。 作者:沈凤丽 梁宗 (来源:新闻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