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人员述职范围扩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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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07:03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关凤祥 尤宏韬 高巍)今年沈阳将适当扩大任命人员的述职评议范围,开展对依法任命的全体市管干部的民主测评工作。 同时,人民群众对人大代表的监督将得到进一步的强化,推进代表向选举单位和选区选民述职并接受评议制度的落实。
昨日上午,沈阳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崔文信在《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中传递了上述信息。 崔文信表示,要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促进其依法履职、务实为民、勤政廉政。对依法任命的法官、检察官要通过介入任前考核和建立履职“文书档案”等措施,加强对其综合素质和办案情况的考核与监督。 回顾2004年工作,沈阳市人大常委会把加强地方立法,提高立法质量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共制定、修改和废止地方性法规12件。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在去年还加强和改进了对任命人员的监督,以效绩考核为重点,对任命干部分层次实施履职监督。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市政府副市长、依法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和市法院副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都要向人大常委会作年度述职报告,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对其进行民主测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