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中院院长康宝奇:)严打刑事犯罪 尽量挽救失足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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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07:38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首席记者 浩文实习生蔡昕蕴)1月18日,在西安市法院院长会上记者获悉,2005年西安市各级法院将依法从重从快惩处杀人、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暴力犯罪、严惩重大安全事故犯罪以保护群众生命安全,特别要严惩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康宝奇在会上强调说:“要在集中力量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尽量挽救失足者。”
今年,西安市法院系统要坚决依法严惩暴力、恐怖、间谍等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以及涉及“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犯罪;从重从快惩处杀人、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暴力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多发性犯罪;严惩赌博和毒品及利用网络进行的犯罪;要加大对金融、财税、证券期货等经济领域事关国家经济安全的严重经济犯罪、非法集资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经济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走私、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以及利用国有企业改制之机侵吞国有资产犯罪的打击力度。 特别要依法严惩国家工作人员索贿受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及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严惩重大安全事故犯罪,依法保护好群众的生命安全。在刑事审判中,要依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集中力量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又要尽量挽救失足者,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又讯据了解,2004年,西安市法院系统共查处违法违纪17案17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的2人,免职1人,限期调离1人,通报批评6人,诫勉谈话7人。今年,法院将加大惩处力度,重点解决制约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查处法院领导干部和法官滥用职权、枉法裁判、买官卖官、行贿受贿、参与赌博、危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案件,加强对干警经常性的教育、考察和管理,尤其要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作为重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