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斧强收“保护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08:27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月18日讯(通讯员 杜磊) 手持刀斧强收外地客商“保护费”,潜逃一段时间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今天,张某某等4人依法取保候审。 2004年6月上旬的一天中午,平度市祝沟镇农民张某与张某某等7人趁外地客商到该镇贩卖甜瓜之机,携带砍刀和斧头等凶器,窜至该镇吕家流河等村庄强行向外地客商收取“保护费”,7人采取殴打、威胁等手段作案3起,诈取不义之财600余元。祝沟派出所接到报案后
冬季严打整治活动开始后,平度警方在对张某某等4人加大力度进行缉捕的同时,主动登门做4名在逃犯家属的思想工作,敦促张某某等4人投案自首。昨天,张某某等4人相继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