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首判仨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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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09:24 沈阳今报 | ||||||||
首席记者隋冠卓实习生孙晓青 今报讯昨天上午,市法院审理今年首起启动简易审理程序的刑事案件,依振铎、代常斌、刘忠海等三人偷盗物资价值25万余元,因当庭认罪态度较好,经过合议后法庭当庭宣判,依法对三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三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14年和13年6个月,处罚金5万、5万和3万元。
2003年11月,三被告人伙同苏林波(在逃)窜至某有色金属材料厂,盗窃钛棒等材料780公斤,价值10万2000元。在2003年11月到2004年3月间,三被告人以沈阳有色金属加工厂为中心,在其周边共作案10起,盗窃各种物资等价值25万余元,包括铜材料、裸铜线、钛材料、钢板、角铁等物资,甚至还包括130袋面粉和40余个马蹬子。 对判决结果,三被告人当庭异口同声地说,服判,不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