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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山花园小区藏着40个“卫星锅”,体积小查处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09:27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位于城东的半山花园小区内,非法安装的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就达40个。昨天,记者在该小区采访时,小区保安告诉记者,基本上每隔两三天,他们就会逮到散发“安装卫星电视”传单的外来人员。相关执法人员也告诉记者,不法分子的手段越来越“高明”,“卫星锅”安装的位置也越来越隐蔽,给执法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从“卫星锅”演变成“小耳朵”

  昨天,记者在半山花园小区看到,一些住户的阳台或窗口挂了直径约60厘米的“锅”。执法人员说,这就是目前比较先进的“隐形”卫星电视接收器,因形似猪耳朵,俗称“小耳朵”。“小耳朵”可以非常隐蔽地安装在窗口或者阳台,甚至室内。在南京市面上,最小的“小耳朵”直径为60厘米,据说目前在外地已经有了直径45厘米的“小耳朵”。而前几年,人们装的“卫星锅”,一般都要装在屋顶上,大的直径有3米、5米,小的也有1米多。与体积庞大的“卫星锅”相比,“小耳朵”非常隐蔽,给查处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与屋顶的“卫星锅”不同,要拆除这些“小耳朵”,一定要等住户在家,在他们的配合下,进入室内进行拆除。

  非法装“锅”人员无孔不入

  在记者采访的过程中,一名正在某小区散发传单的男子被物管当场抓获。男子身上带了厚厚一沓印有“安装卫星电视”字样的传单。传单上介绍了10种“套餐”,价格从1900元到15800元不等,接收到的电视频道琳琅满目。有好几种“套餐”中都有“成人台”的字样。小区居民告诉记者,这些传单无孔不入,门缝、楼道、自行车篓、汽车雨刮器上随处可见。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这些非法装“锅”的大多是“游击队”,传单上印的公司地址一般都是假的,电话也经常更换。市民不应受这类传单的影响,私自安装卫星电视接收设备是违法行为,一经查出,肯定要强行拆除。

  个人安装“卫星锅”是违法行为

  “在屋顶装个‘卫星锅’就违法了?”昨天,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强拆“卫星锅”的过程中,一些围观市民发出这样的疑问。市广电局社会管理处调研员马自重告诉记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任何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单位安装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必须持有专门的许可证;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必须由国家指定的单位销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安装。马自重说,很多非法接收的卫星电视频道都涉及淫秽和博彩内容,还有一些频道的节目存在政治问题,个人安装和使用“卫星锅”均是违法行为。我国《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中规定,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通讯员 张全宁 南京日报记者 张璐(编辑 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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