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发廊女店员 四男子均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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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12:36 今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孙筠通讯员马春江)本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日前对一起发廊女服务员遭抢劫的案件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分别判处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至六年半,并处罚金。 这4名抢劫犯罪分子,年龄均为30岁左右,男性,其中三人是河北省廊坊市人,一人是本市武清区人。四案犯中王某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赵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
经查,四被告人于2003年12月某日夜间,分别从本市武清区杨村的两个发廊骗出两名女服务员,4人用骗租的一辆捷达轿车将骗出的女服务员拉到僻静处,抢走两部手机和100元现金。四人将手机变卖,得赃款挥霍。经公安机关缜密侦查,四人被抓获归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