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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同居一室 却为房子割舍亲情如仇人一般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13:23 龙虎网

  【龙虎网讯】新闻背景:家住钓鱼巷的李洪,今年已是84岁高龄,膝下有五子一女,早已儿孙满堂。李老爷子有一项绝活:修表,无论什么样的表,他那都有配件。拥有这一切,老爷子的晚年生活理应无比幸福,可是,他却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常被打得喊“救命”,大热天被断电,有电视不给看,寒冬腊月却只能睡在自家的地上。对他做这些的,是他疼爱的小儿子,而引发这一切的,只是一套不属于李家任何一人的公房。

  一纸判决父子决裂

  钓鱼巷某幢301室,是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屋。据李老介绍,当时他和老伴住朝南的一间,小儿子李君一家住朝北的一间,孙子李飞(二儿子之子)住朝北的一小间。1999年6月,李君向他建议买下该房,在手续办得差不多时,李君提出产权证写自己名字。但遭李老拒绝,为此,双方产生矛盾,时有争吵。

  2004年,李老将李君一家告到法院,要求他们迁出。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洪及李君一家对该房都享有使用权。考虑到给老人一个安宁的环境安度晚年,同时也保证李君的使用权不受侵犯,作出如下判决:原、被告均享有使用权,李君一家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迁出房屋至李洪去世后搬回,期间,李洪必须保持房屋现状。

  这样的一纸判决,可谓考虑深远,可执行却遇到了麻烦。李君抱着自己有权使用的态度,拒绝搬出,而李洪则对判决很不理解,为此他提出申诉。

  父亲:小儿子经常刁难我

  四年前,老伴中风后,我和李君的关系突然恶化了,他根本不照顾母亲。老伴去世后,他不停地折磨我,这一切都是为独占房子。没打官司前,他经常刁难我,把不用的东西全往我这里堆。一次,我不让他放,他就用板撞我,掐我脖子使我喘不过气。每次都是我喊“救命”,邻居来救我。

  四年了,他都不让我看电视,不是卖就是拔电线,我不同意就打。官司打完后,他口口声声说法院判了,只要我死房子就是他的,所以他现在就是想把我搞死,独占房子。去年8月21号,他莫名其妙把我的东西冲了,连床都砸了,现在都三九天了,我还睡在地上。我都84岁了,也没多少日子了,哪受得了这些啊。你看我的手,都被他打骨折了,我怎么样也是他老子,他当着别人面就甩我耳光啊。我真是生不如死。

  小儿子:父亲经常打我

  我们家姐弟6个,我最小,现在这房子是拆迁分的。其实我们之间没有太深矛盾,我从没虐待他,也没打过他耳光什么的,相反他经常动手打我。大热天停电是因为我们都没钱交电费。电视机是三哥给他的,因为坏了,三哥同意我卖,但他不给,还动手打我。我老婆因为无法忍受与我离婚了。他说要卖房子,我不同意,即使他给我钱,我也买不到房子。

  李君的前妻徐萍表示,在婆婆病重期间,她对老人悉心照料,现在公公经常打李君,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她只好选择离婚。

  父子矛盾邻里皆知

  张家父子的矛盾,可谓是家喻户晓。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位邻居表示曾多次听到李老喊“救命”。而张家换保姆的速度也奇快,来自安徽的李某曾是张家的保姆。她说:去年6月高温期间,李君把电全掐了,有半个月,因为太热,我们只能白天在银行、晚上在药店待着。为这事,其他子女全部回来了,谈判时,李君要拿板凳砸他父亲,给他哥哥抱住了。他们二人平时不说话,晚上李君不给他父亲看电视,自己关着门看。他们这种关系弄得我也很难办。

  大儿子出庭作证

  2005年1月10日,白下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申诉案,李洪的孙子李飞被追加为被告,其父李毅作为代理人坐上了被告席。期间,大儿子以证人身份在庭上的一番证词,使得李家父子矛盾变得有些微妙。

  争议焦点:房屋使用权李洪:自从入住这房子后,什么钱都是我出,李君只是早期给过200元生活费,有小孩后就不给了。这房子的承租人是我,租赁合约上也就我一人的名字。

  李君:所有房屋租赁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李飞没有使用权,他的户口在自己父母那里,当时他们是一家三口分的小套,他从没有在这个房子里住过。

  李毅:李飞从生下来就和爷爷住一起,当初分房,他户口是跟着爷爷走的,所以有使用权。

  李洪:我孙子从落地就和我生活在一起,当初这房子是我和老伴、小儿子、孙子一块分的。现在我不可能再和他住一起了,要么卖了房子,钱一人一半;要么谁住谁给对方钱;要么用老二的小套和他的一间换。

  李君:我只住原处,哪儿也不去,这是我的权利。

  徐萍:这房子我和女儿有使用权。

  李毅:如果卖房子,钱有李飞的一份。要是换房子,我同意。

  法官:那你住哪儿?(还没等李毅说话,徐萍、李君脱口而出)

  徐萍:大房子。

  李君:这就是问题的根本所在。庭审中,对于李飞是否享有该房的使用权,原、被告产生了分歧。对此,作为证人的大儿子,发表了自己的证言。

  大儿子:半个月前我才知道父亲和弟弟打官司打得不歇,1986年4月拆迁时,这个大家庭很团结。拆迁分了三套房:老四一个小套,老二一家三口一个小套,这套房子是父母和小弟弟一块分的。我要说明一下,李飞从没在这房子里住,当时,父亲住小房间,母亲住大房间,朝北的一间是小弟弟住。说到底,今天这官司是老二借父亲的手和老小打。

  对于大哥的这番说词,李毅表示,他从没想过这套房子,换房也是李君提出的。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双方回去冷静思考几天,法庭择日主持调解。这期间,李君须先搬出该房。

  在法院门口,记者问了徐萍两个问题。

  记者:你们的矛盾就是房子,现在有房子换为什么也不愿意呢?

  徐萍:天下会有这种好事,谁都想着占这套大房子的便宜呢。

  记者:不管怎样,晚辈怎能对长辈做出这些行为呢?

  徐萍:儿子像老子,究竟是谁打谁,这个老公公也不是好惹的。

  采访过程中,李洪问记者:“我是他老子,他这样对我,我难道就没权让他出门吗?”对此,记者采访了江苏南京金协和律师事务所的张明文律师,他表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房屋使用权,根据现有证据,李君享有该权。李洪不能因为李君的种种行为而将其赶出,如果觉得自己受虐待,可以就赡养问题另行起诉。

  据悉,白下法院的调解将于今天进行。(文中人物系化名)

  记者手记

  采访过程中,李洪不止一次对记者说:“其实只要他对我好一点,这房子以后就是他的。”撇开这起案件不谈,世界上最无私的爱就是父母对子女的爱,即使老人有不对,身为子女都不该对其辱骂、动手。为了自己的一点私欲,对老人动用暴力,也许你能得到想要的,可能是一套房子,一些钱。但,这些对于即将离去的老人而言,只是一些带不走的东西。即使你拥有了,终有一天你会发现,它不值,因为你失却的东西这辈子都无法弥补。

  作者:陈菲

  (来源: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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